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我局《关于2008年龙岩市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市教人[2008]47号)的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已将申请高中、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材料报送我局。结合体检情况,经我局初审,2008年11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中,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共368名(其中:申请认定高中教师321名、申请认定中专教师 45名、申请认定中专实习指导教师2名),我局将依照规定对这些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09年1月1日—3日(共三天)。
二、测试地点:龙岩市高级中学第二教学楼。
三、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方法依照《福建省中等职
业学校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依照《福建省中职、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四、测试程序:
1.在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专家组根据
各学科选定的教材拟定若干说课课题。申请测试人员持身
份证在测试前一小时到测试点抽取课题,围绕测试课题拟定
说课提纲。(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使用教材的说明见附件1。)
2.申请测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
3.专家组汇总测试结果。将有效分数的专家的总评分相加,除以有效分数的专家数,得出申请测试人的“总评分”和“总评等级”,同时签署“专家组综合测评意见”和“专家组定性评价意见”。
4.每位申请测试人员说课结束后,专家组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点评,并当场告知其分数。
5.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送教师资格管理机构。
五、申请测试人员分组情况表附后(见附件6),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根据安排,负责通知申请测试人员本人参加测试时间及应注意事项。
六、申请测试人员应注意事项:
1.申请测试人员请自带各学科指定的教材及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其它教学参考资料不准携带,违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2.申请测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入场,无身份证者不准参加测试。
3.申请测试人员应于被安排测试的当天上午8:00或下午1:30到达测试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
附件:
1.关于龙岩市2008年11月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使用教材的说明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程序
3.申请测试教育教学能力人员须知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场示意图
5.2009年1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总表
6.申请测试人员具体测试时间、考场安排表
龙岩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